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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纵深发展,亟需解决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协调发展等瓶颈问题,因而建立并逐步推行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国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的现实需求和可行性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建设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的若干设想。 所谓政府首席信息官,是全面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与信息技术应用有关事宜的专职高官,处于决策层,具有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权力。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是关于政府首席信息官管理规范的总称,包括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责、权、利、能等方面的规定和录用、考核、培训、薪酬、退出等方面的规定。 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最早产生于美国,旨在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提升电子政务建设的效率和效能。由于其良好的实践效果,首席信息官制度已经成为很多发达国家发展电子政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确立了政府首席信息官(CIO)制度。”[1]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要向纵深发展亟需解决统一规划、资源整合、协调发展等瓶颈问题,而建立并逐步推行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 一、我国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设的现实需求 (一)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是推动电子政务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国的政府信息化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特别是自1999年实施“政府上网工程”以来,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到2005年底,我国的政府门户网站已超过12000个,其中,93%以上的国家部委拥有部门网站,73%以上的地方政府(省、市、县)拥有门户网站。基础数据库、网络平台等方面的建设也已初具规模。以此为基础,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开始以理性的态度和有序的制度安排向纵深方向发展。从建设的侧重点来看,开始向协同办公、整合各类信息系统等更高层次发展,更加强调电子政务建设的服务性和实用性。从投入的重点来看,开始向应用软件、整合资源与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服务等方面倾斜。从信息资源的管理来看,正在逐步加大对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并开始着手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从电子政务的运行模式来看,主体日益多元化。同时,电子政务建设开始尝试一些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和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方式。上述分析表明,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已进入需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的战略管理阶段。新的发展阶段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现实需要。 (二)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内在要求 我国自实施电子政务以来,在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尤其是以四大基础数据库为典型代表的一批综合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加快了政府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传输网络化、应用集约化的进程,为政府管理和决策提供了更为科学、快捷的信息支持。与此同时,2005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有了制度化保证。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还相当不充分、不到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规划,信息垄断问题严重。二是管理模式不科学。对信息资源的管理大多还在沿用传统模式,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保障不足。三是配套措施不到位,如建设、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数据标准不一致等问题还大量存在。以上这些问题解决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建立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对政府的信息资源进行统一的、专业化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
作者:吴江 李志更 乔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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